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第三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90件,解决370件,解决率为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受理情况分析
(一)共调解成功投诉案件370件。
1、家用电子电器类105件,占总数28%;
2、家用机械类12件,占总数0.3%;
3、百货类120件,占总数32%;
4、房屋及装修材料类10件,占总数0.3%;
5、农用生产资料类3件,占总数0.1%;
6、服务类95件,占总数26%;
7、其它商品类25件,占总数0.7%。
(二)咨询受理情况
接待消费者咨询455人次,主要集中在百货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以及服务类方面的问题。
二、热点分析
(一)房屋及装修材料类
今年购买房屋及装修投诉呈明显的上升趋势,购买的房屋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也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出现质量问题无法鉴定。擅自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面积缩水等。未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也比较多见。房屋装修存在装修质量纠纷比较多,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装修材料,延期交工等现象较多。
(二)百货类
百货类投诉主要存在假冒品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特别是采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篡改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展示的样品与实际购得的商品不符、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
(三)家用电子电器类
从总的投诉情况来看,销售假冒手机的现象比较严重,造成手机出现故障的情况增多,在维修、退换货的过程中,推诿、拒绝、欺骗消费者,电视机和电冰箱存在出现故障后维修不及时,无法修理时不按规定及时退换货,退货折旧率不合理等,目前仍缺乏统一的售后服务项目、保修期、退换货制度。
(四)家用机械类
汽车作为消费者的代步工具,购买呈率明显上升,投诉率也在增加,主要存在的是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多次出现故障、多次维修,部分零配件还要消费者付款,退换货过程中需要求鉴定,由于鉴定难度大,费用高,消费者无法提供鉴定报告,经销商无法办理行驶证,甚至消费者花09款的钱,提的是08款的车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五)服务类
服务类投诉由于涉及面广、原因复杂、作为消费者,无法预见侵权的发生,无法与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致使双方约定不明确,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往往掌握不到有利的证据,加之一些企业不守法,诚信经营,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维护。特别是有的供热企业不按规定与用户签订合同,不予办理停止供热手续,违反规定擅自停止供热,温度不达标不给消费者经济补偿,有的通讯企业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开通某些收费项目收取费用,收费后服务不到位,多收费。很多的维修业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比如修理了一处,收费时谎称修了多处、实际更换了两个配件,收费时则按更换了两个以上配件收费等等。
三、案例分析
梁先生于2010年3月份在回民区海西路一汽车销售公司以12.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轿车,购买时消费者要求首付加贷款购买,该销售公司以不好办理贷款为由,要求消费者自行解决,交纳全款后以汽车抵押贷款,转入该公司后再返还给消费者。随后消费者交纳全款后将汽车抵押,货款8万元转入该公司账户,在以后的一个多月时间了,消费者多次要求返还8万元未果来我协会投诉,经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达成调解协议,销售商3日后返还消费者8万元。
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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