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工商公字〔2006〕46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打击走私贩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工商局(分局):
现将《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打击走私贩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局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市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活动专项行动统计表》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工商行政管理 走私贩私 专项整治 方案 通知
打印:李步隽 校对:李步隽 审核:王海峰
呼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消保科 2006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5份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年打击走私贩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2006年开展打击走私贩私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重点商品、重点市场以及季节性口岸群体性“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的职责,制定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打击走私贩私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私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整治的重点部位是繁华的商业区、集中交易的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大中型商场、专营店等进口商品的经营企业,以及机场、货运车站、仓库、货场等。
(二)整治的重点商品是计算机、数码摄像机、手机等信息产品、照像器材、通讯器材、成品油、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配件、化工原料、纺织品原料、服装、化妆品、洋烟、洋酒等,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和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局决定成立打击走私贩私行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苏云喜
副组长:王海峰
成员:宋洪深、王春生、安瑞卿、赵亚峰、王炳杰、李雪梅郑铁柱、何燕、刘宏铎、王建设、杨建林、乔建平王永胜、张春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消保科。
四、时间安排
2006年4月1日至10月31日为打击走私贩私行动的专项整治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始终保持打击走私贩私的高压态势。各单位要把打击走私贩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充分认识反走私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对打击走私工作主要由海关负责等模糊认识,坚决克服松劲、畏难情绪,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监管措施到位,执法力度到位。各单位要根据辖区的重点地区、重点渠道、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走私贩私活动变化趋势,适时组织打击商品流通领域走私贩私专项斗争,认真落实,务求实效,始终保持打击走私贩私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加强市场监督检查,查处大要案件。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对存在摆卖走私货摊点的市场和专营场点,要加强市场巡查,对公开摆卖走私货的摊点,发现一户查处一户,要追根溯源、严查彻究。对刚出现的走私货交易市场,要露头就打,决不允许形成气候。对已取缔的私货市场和可能形成的私货交易场所,要严加防范,要摸清走私货交易渠道,了解走私货交易表现形式。尤其要密切注意那些柜面少量看货议价、背后大宗交易、以出租屋、仓库、货场为储藏交货点、以便捷的交通为依托的走私货集散窝点。对隐蔽的、暗中交易的走私货集散窝点,要加强调查摸底,一经发现,要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三)依法行政,严查大要案件。各单位要严肃缉私纪律,依法办案。要防止久扣不查、久扣不放、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制止有法不依,打击不力,以罚代刑的行为。要坚持“有线索必查”的原则,狠抓走私贩私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一经发现案件线索,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排除阻力,彻查彻办。对属于走私的案件,要移送海关调查处理;对构成走私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录入企业信用数据,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诚信守约,依法经营。
(五)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作,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形成打击走私贩私的合力。
(六)各单位要在6月12日、12月7日前,将半年和全年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材料(包括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查处大要案件情况)及《全市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活动专项行动统计表》报市局公平交易消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