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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分局深入开展合同帮农规范运行工作方案
日期:2011年09月29日 来源:

 

玉泉区分局深入开展合同帮农规范运行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合同帮农服务为行政指导工作的平台,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坚持指导与监督,指导与服务相统一,引导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农户”的形式,通过签订农业订单合同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户增收,从而全面推进工商合同帮农服务工作,不断开创合同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呼市玉泉区工商分局合同帮农规范运行工作监管领导小组。

 长:白国明

副组长:  

成  员:张丽华 潘波 郭尚智 赵洪 马宏生 李云鹏 张喜俊 任利军 崔永贵 王新义 刘志峰 百俊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市场管理股,主任():安强,

工作人员:张丽华 董素英 王云静

三、规范运行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涉农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针对不同的涉农主体,开展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合同知识培训,内容包括签订涉农合同的原则、主要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的设定等,提高涉农主体合同法律意识;

2、推广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有效规范涉农主体的合同签约、履约行为,从而减少或避免因为涉农合同条款不完善导致的合同纠纷以及防止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

3、督促涉农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备案,对于涉农企业、中介组织提供的涉农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督促其将涉农合同样本报工商局备案,工商局审查合同个条款是否完善,是否公平合理,一经发现合同格式条款中含有免除或者减轻提供方责任,扩大提供方权利和含有加重农户责任、排除农户权利的,即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规定的相关程序提出修改意见,及时纠正涉农格式条款合同,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

4、帮助涉农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大力支持涉农主体将现有的生产设备、原料、半成品、产品进行抵押,为其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其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

5、鼓励涉农合同签约履约备案,发挥合同备案优势,积极鼓励涉农主体在订单合同签订前到工商局备案。帮助是弄主体识别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确保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增强是弄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同信用意识,有效规范涉农主体签约履约行为,完善涉农合同风险约束机制,合理规避风险,避免或减少涉农合同纠纷是发生,维护涉农主体双方的利益;

6、调解涉农合同争议,要充分发挥合同行政调解简便、快捷、灵活的优势,及时化解订单合同纠纷,预防争议和矛盾的扩大,加强与当地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农业专业人员的协调联系,提高涉农合同争议调解工作的效率和公信力;

7、加大涉农合同案件的协查工作,针对合同欺诈的特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严厉查处不法分子利用“订单农业”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定金或保证金及回收农产品等为借口,高价向农民推销伪劣种子,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涉农合同案件要及时上报,并通过相关媒体及时公布,发布警示信息,提高涉农主体的防范意识;

8、指导涉农主体建立合同管理系列化制度,通过指导涉农主体建立合同审查、管理奖惩、专用章、台账、合同文本使用等系列化制度,实行涉农主体合同管理机构网络化、制度系列化、行为规范化,经营管理和合同管理一体化,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

9、积极培育和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主体,要把涉农主体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涉农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档案;

10、合同帮农工作的考核,对在推进合同帮弄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规范运行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便捷有效地为农企和农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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