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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普法学习暨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工商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的要求,以及自治区工商局8月在鄂尔多斯召开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构建消费教育引导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 消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普法学习及知识竞赛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普法学习内容、竞赛试题范围
围绕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蒙古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通过试卷形式对学习程度进行考核作为初赛,考试内容以多种试题形式进行。
二、普法学习的形式和目标
普法竞赛活动要与消费维权的案例联系起来,以案学法,以会代培,各级消协要结合当地实际,选出本地区在评议霸王条款、典型侵权案例的基础上组织学习,最终达到学有所用的教育目的,所选行业,如汽车 、房地产、农资、家电、旅游、金融、保险等行业。
三、普法学习对象
1 、旗局消协工作人员
2 、各理事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3 、工商所负责“一会两站”相关工作人员
四、时间安排
1 、 2011年12月10 日 至 2012年1月10日,由各旗县区消协组织学习。
2 、 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2月底,由市消协统一组织命题,各旗县区消协组织答题进行初赛。在此基础上,由市消协确定全市参加复赛的单位人员名单。
3 、复赛及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精心 组织,充分认识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的重要性,把这次普法学习教育及消法知识竞赛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确保普法学习取得实效,确保知识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2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普法学习计划及考试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3 、各单位要把此次普法学习竞赛活动作为2012年消协一项重要工作去完成,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而在全市范围进一步掀起学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各旗县区通过初赛考试结果,对积极参与学习而且成绩优秀的单位,推荐参加全市消法知识竞赛。对最后获得决赛名次的单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土默特左旗消费者协会
二 〇 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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