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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和林县工商局近日作出部署,强化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保障公共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和林县工商局要求各工商所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登记准入关,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企业和经营者,必须在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核发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经营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切实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突出巡查重点,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三无、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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