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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工商部门行使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法的颁布实施,对工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扎实有效的推进该法的贯彻实施和林县工商局采取以下3项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该法实施的本质是规范、限制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权,同时也是依法保障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权。其立法的指导思想有两方面,一方面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手段,保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同时,对行政强制进行规范,避免和防止权力的滥用,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是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培训。为夯实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基础,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举办两期培训班,全面深入学习行政强制法的制定背景、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种类、设定、实施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及执法实践等重要内容,准确把握了行政强制法对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学习成果。以学习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为契机,由县局法制科组织办案人员抽取典型案例按《行政强制法》的要求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以往办案程序进行纠错性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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